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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部关于印发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
约谈工作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
来源: 民政部门户网站  时间:2016-03-16 09:47 
 
民发〔2016〕39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民政厅(局),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: 
  为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约谈工作,提高行政监管效能,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和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我部制定了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约谈工作规定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。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,请及时报告我部。 
 
 
民政部
2016年3月16日






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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